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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大陸廣西南丹一名13歲覃姓少女,因為忌妒同班周姓閨蜜人緣好,長得又比她漂亮,竟將人約到家中殺害分屍。
陸媒報導,覃姓少女和周姓少女就讀南丹縣里湖瑤族鄉仁廣小學,不僅是同班同學,還是住在同條街上、兩家相距不到200公尺的鄰居,放學後經常在一起玩耍,在家人及鄰居眼中情同姊妹。
不過,周姓少女長相較為漂亮,許多男女生都喜歡找她玩耍,反觀覃姓少女,常被同學調侃長得胖,無論外貌、人緣或成績,都比不上周女,因而種下忌妒的種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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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4月10日周末,覃女邀周女到家中玩耍,趁對方玩手機時,從後持木凳把人砸暈洩憤,因擔心周女醒來會告訴爸媽和老師,竟拿家中的菜刀、啤酒瓶、割紙刀及剪刀等凶器猛刺,還將閨蜜頭顱、手臂砍斷,裝進塑膠袋內清理現場,意圖毀屍滅跡。
事件曝光後,覃姓少女向警方坦承,因為心生忌妒,痛下殺手。廣西公安機關調查後,雖認定覃女故意殺人,但由於她作案時年僅13歲,未達刑事責任年齡(14歲),因此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,只能裁定收容教養3年。
周姓少女父母案發後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各項經濟損失40多萬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180萬),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,宣判覃女父母雖已賠償原告1萬元(約新台幣4.4萬元),但仍須賠償原告共9.8萬元(約新台幣43.6萬元)。周女父母不服上訴,日前法院終審判決,覃女父母需賠償10.8萬人民幣,全案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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